佛學問答
問:原本沒想過要買東西的,行街時接了一張大50優惠劵,於是去了買兩件衫,一件買給兒子,一件買給自己,我那件衫原來是一百元的,現在只須五十元,請問法師,我這樣做算不算是貪心?
答:人總有貪小便宜的心,商家在街上派發優惠劵的目的就是利用大眾貪小便宜的心念來作招徠,憑優惠劵購買物品這是各取所需,本無可厚非,問題是購買東西是否真的「需要」?是否合用?但你事後能有警覺心、反省心也是好事,以後應審慎思量該買才買,不要貪小失大,又做成浪費。
問:我是一名佛教徒,今年我兒子生曰的時候,我用他的名義每個月向一所慈善機構捐款,用意是替他積一點福德,當兒子知悉這件事後,便笑說我只是為自己做好事而矣,與他拉不上關係,由於我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故此不能向兒子好好的解釋為甚麼代他捐款可以替他積福德,可否請法師詳細解說,以釋疑惑?
答:因為兒子生日令你生起為他做善事的心意,雖然,主要得福者的確仍是你,但你是因他而生起向慈善機構捐款的行動,他成了這善行的助道因緣,所以,他也可以分享到你行善的福份。但你為兒子做善事,做了就是做了,不用告訴他,既然說了亦無不可,他不理解其中微妙的因果關係,毋須強求他明白,也不用介懷他怎樣回應,只一笑置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