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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音轉播站:改過十訓(下) 六、不說人過。 古人云:「來說是非者,即是是非人。」說別人是非的人,常常是那些挑撥離間的人,他們破壞了人與人之間的和睦氣氛,造成了人與人之間關係的緊張。弘一大師在講說自己不說人過的觀點時,常以古人之語作論據,如舉孔子所云:「躬自厚而薄責於人。」意思是說對人應少一分指責多一分寬容。 七、不文己過。 「文」在此是掩飾的意思。自己有了過錯,不知改過,反而極力掩飾過錯,甚至推卸責任。這樣做的人就是有私心和心懷奸詐的表現。唯有不去掩飾自己的過錯,才可能知錯必改,最終可少犯錯誤。 八、不覆己過。 對於得罪別人之處,要認真反思自己的不是,如果過錯是自己有意無無意中導致,我們要發大慚愧,生大恐懼,向別人發露陳謝,懺悔前愆。切不可顧及體面,隱忍不言,自誑自欺。 九、聞謗不辯。 人活在世上,任何人都免不了被別人評論。這種評論或是批評或是讚歎。最令人難以忍受的是別人對自己無端的誹謗。對於無中生有的誹謗,我們通常會不顧一切給予回擊,其結果是兩敗俱傷。古人云:「何以息謗?曰無辯。」所以當別人對你無故中傷的時候,若能夠置之不理,誹謗便自會熄滅。常言道:「見怪不怪,其怪自敗。」對於別人無中生有的誹謗,如果你不能冷靜理智對待,將會給自己帶來許多煩惱。 十、不嗔。 貪、嗔、癡是眾生難於祛除的三毒。嗔心常會給我們帶來許多過患。《華嚴經》云:「一念嗔心,能開百萬障門。」人一旦有了嗔心,便會生起無明之火,若任其下去,很可能會惹出許多麻煩。給自己和別人帶來許多痛苦。因此嗔恨心也使人畏懼。 弘一大師以自身行持的經驗開示眾信徒,勸誡廣大信徒在日常生活中要學會改過遷善。他還以自己五十餘年的改過遷善的事例告訴大眾,使他們資以參考,以防故犯。我們現代人再來重溫大師的金玉良言,依照此做,不僅能夠完善人格,且能為聖為賢了。 弘一大師《改過經驗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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