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問答
問﹕請問寃親債主指的是甚麼?夫婦、兒女算不算是寃親債主呢?
答﹕寃,顧名思議是寃家,彼此關係惡劣者,親是親愛,是關係良好者。寃是惡緣,親是善緣,兩者不論關係好或劣都必然曾經相識相遇,曾經有過相關的交往,或有血緣或是伴侶或為朋友或曾偶遇。而關係惡劣的寃親必定曾經彼此關係密切或有過重大惡緣才會反目結成寃家,全無關係者何寃之有。在因果道理上來說,眾生的相遇相逢交往,多少都有過去的因緣,互相在感情或物質上必然有或多或少的付出,其間有人付出多些,有人付出少些,在因果上彼此或有虧欠,在關係上彼此必曾有善緣或惡緣,如果用債字來形容,債務是要償還的,便成所謂的寃親債主。夫婦、父母子女是人生中關係至為密切的人,每個成員都各有付出,有的付出多,有的付出少。若以還債心看彼此的關係必然苦惱,如果以報恩結緣心看彼此的關係,便能心甘情願地為對方付出,佛教常言:寃親平等,就是教我們將心量打開,放下寃家對頭的念頭,視所有有緣眾生等同自己的至親,有因緣付出時,自然能以平常心安然處理。